中国生态环境部通报1月中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显示,咸阳、西安、渭南入列全国空气质量最差前三,而比较明显的变化是,河北省各城市已退出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后20位名单。1月168个重点城市中,拉萨、福州、海口、惠州、深圳、厦门、珠海、东莞、丽水、张家口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咸阳、西安和渭南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
1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3%,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5.4%,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同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6.0%,同比上升13.7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1.2%,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为濮阳、郑州、聊城、菏泽、济宁等城市。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1月,全国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但重污染天数比例也同比增加2.3个百分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共出现564天重污染,同比增加了239天,主要是重点区域跨年持续重污染过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以及沙尘天气同比偏多等三方面因素共同影响导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以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对大气中各种污染物允许含量所作的限值规定,是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也是环境管理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的依据。
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随后经过了三次修订,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于2016年全面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设PM2.5浓度限值,设定一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为15微克/立方米,24h平均浓度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24h平均浓度限值为75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包括六种常规污染物,为了更贴合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观感受。空气质量指数(AQI)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AQI取值范围为0-500,其中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大于300,分别对应空气质量指数级别为一级至六级。
发达国家对PM2.5的研究起步较早。美国最新修订版PM2.5年均平均浓度限值的一级标准为12微克/立方米;欧盟《环境空气质量指令》规定至2015年,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20微克/立方米以下;日本环境基本法规定PM2.5的年均浓度限值为15微克/立方米。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向复合型转变,我们国家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中。